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小金盾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陕西省市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和广告从业者谨慎使用儿童化妆品广告宣传用语,场监切勿制造防控近视广告宣传陷阱。管局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提示发布儿童化妆品广告时,标志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质量不得含有“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使人误解可食用的安全有关图案,避免出现儿童化妆品与食品相混淆的无关内容。不得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用语,小金盾不得对超出儿童化妆品功效的陕西省市内容进行宣传,如“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防脱发”等。场监不得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管局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提示“小金盾”是标志儿童化妆品辨识标志,区别于非儿童化妆品,但并非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发布涉及治疗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目和诊疗技术广告时,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进行发布,不得擅自剪辑、拼接、修改。涉及治疗近视功效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应取得“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发布。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或服务广告时,不得使用“康复”“恢复”“摘镜”“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表述或者降低近视度数的画面、视频等。普通食品或者不具备“缓解视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缓解视疲劳功能”“改善视力”等功能性宣传。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外其他任何商品或者服务(包括眼镜配制)在内等广告,均不得涉及近视治疗的内容。
发布涉及未成年人广告时应注意,内容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引导其科学合理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等。发布商业广告时,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责任编辑:赵英男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史浩 张赞记者徐文智)国庆节前一日,西安市第一家景区“线上ODR平台+线下消费纠纷调解办公室”在西安市灞桥区白鹿仓旅游景点正式挂牌成立。此次在旅游景区内建立的 ...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记者李青山)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畅通创新主体与服务窗口有效沟通的桥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以下简称广州代办处)举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3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仓山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福州市律师协 ...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记者李青山)11月1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举行“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为知交会)新闻发 ...
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3月14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度投诉举报热点。2022年度,山西省市场监管各级12315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山西12315)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余知都)消费信心在于消费放心,消费放心的关键,在于监管体系的建构。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做足“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这篇大文章,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